一、民法典中离婚子女抚养费是否逐年递增

  民法典规定,子女抚养费是不是有逐年递增,要看当事人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定的,按约定处理,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费给付期限有几种

离婚后抚养费每年递增(民法典 离婚 抚养费)

  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

  1、原则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2、特殊期限: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确定,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所以子女抚养费是不是逐年递增,依据协商结果或者法院判决结果而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