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要约一定签订合同吗

  发出要约后,不一定要签订合同,发出要约后,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或者受要约人没有作出承诺的,合同就不会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 【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八条 【要约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第四百八十三条 【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的有效要件具体有哪些

  要约的有效条件即要约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要约必须同时具行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1、要约应由特定的人提出。该特定的人是希望订立合同的人,要约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即可以是要约人本人,也可以是要约人的代理人。但要约人名称应在发出的要约明示,比如商店陈列标价的货物,即是一种要约。作为要约人必须具有度相庆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发出的要约属无效要约。

  2、要约应受要约人提出,受要约人是有限制条件的特定的人。

  3、要约必须内容明确。

民法典中要约一定签订合同吗对吗(民法典规定要约)

  要约是希望订立合同的建议,要约一经接受,合同即告成立。所以要约必须把合同的主要知内容,如标的物的名称、价格、数量、规格、质量等要素明确表示出。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但不是发出要约后,就一定要签订合同,发给要约后,撤回要约或者没有作出承诺的,合同就不会成立。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