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讨债打条幅是不是侵犯名誉权

  1、讨债打条幅对他人进行侮辱,谩骂,贬损他人名誉的,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二、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借贷合同如系由借出人引起的,借入者只须返还本金;由借入人引起的,借入人除了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如果是非法所得,还将被收缴。

  在下列情形下,个人之间的民间借款合同无效:

  1、借贷一方或双方的主体不合格;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借贷合同,并且损害了国家利益的;

  3、借贷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借款给别人去赌博或贩毒的;如果贷款人明知借款用途是非法活动而提供借款的,该借款合同无效,双方还将受民事制裁;

民法典讨债骚扰(讨债法律条款)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讨债打条幅对他人进行侮辱,谩骂,贬损他人名誉的情况下是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是属于违法的,可能要受到处罚,希望大家可以明白。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