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银行抵押贷款后房产证怎么处理
民法典对银行抵押贷款后房产证怎么处理没有规定。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将房屋抵押银行借款后,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在房产证上作他项权登记后,房产证由抵押人保管。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二、房屋抵押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
2、准备贷款材料:借款人及抵押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包括本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个人消费用途的相应合同、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权属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3、看房评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勘)估;
4、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
5、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后,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
6、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产权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开户、放款:借款人开立还款账户、银行放款至该账户。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民法典对银行抵押贷款后房产证怎么处理没有规定。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抵押房屋给银行时,在房产证作他项权登记后,由抵押人收执。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