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名下有商住房能开无产权证明吗
民法典对名下有商住房能开无产权证明没有规定,但当事人可能向不动产登记机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复制】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十七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查询制度。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按照《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应当到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
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
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等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其他有关国家机关执行公务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依照本条规定办理。
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零二条 查询人可以查阅、抄录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人要求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复制。
查询人要求出具查询结果证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出具查询结果证明。查询结果证明应注明查询目的及日期,并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专用章。
民法典对屋买卖是否可以强制过户没有规定。而《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不动产登记机构应该出具查询证明,并且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公章。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