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的肖像权消极权能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用丑化、污损、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来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没有肖像权人的同意,不能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权,肖像作品权利人也不能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二、合理实施哪些行为不需要肖像权人的同意

  1、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肖像权是民法第几条(肖像权 民法通则)

  2、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3、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4、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5、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以上就是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小编对相关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用丑化、污损、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来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没有肖像权人的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权。肖像作品权利人不能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在某些合理使用的情形下,使用他人肖像不需要肖像权人的同意。您可以在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上向专业律师进行更多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