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可以委托办理吗
这个债权可以转让,也可以委托进行办理处理。
债权转让的前提是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如果民间借贷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可以进行转让。
在转让民间借贷债权时,并不需要征得借款人的同意。所以,借款人拒绝偿还借款给债权受让人的,出借人不必因此受到约束而不敢轻易转让债权。
但是出借人在转让民间借贷时,一定要通知债务人,只要出借人按照法律约定履行了通知义务,这个债权转让就合法有效。
《民法典》明确规定如下三种情况不得转让债权: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例如由担保合同而产生的债权,由于担保合同是从合同,根据担保合同的性质,担保债权不能单独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这有两种情况:其一是禁止性约定,即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转让;其二是限制性约定,即对转让规定了条件或期限等,在条件未满足或期限未届至时,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例如,涉及国家专卖产品的合同,有关方面就不能将涉及专卖产品的债权转让。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债权的转让,其实可以委托进行办理的,但是在委托过程中,自己就必须要写一份委托书,这个委托书中要说明,实际的原因,还有双方的签字等等,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