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注册的有外观专利的包装国内抢注侵权吗

  实际中,注册专利是有国内跟国外的区别,将已经在国外注册了的有外观专利的包装拿到自己国家,申请注册的,这种情况不构成侵权。按照法律上的说法是,因为国外专利的效力不会延伸到中国,除非在中国也有专利权。而且,对于这个包装产品可以在国内销售。

  不过,需要注意地是,这个包装设计的专利要确定在中国是没有被注册的。要是在中国也被注册了的,那你在没有经过对方许可之下,就拿来用的会被认定为专利侵权。

  确定是专利侵权的,你可能需要赔偿,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式:

  1、专利权利人因被侵权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2、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3、不确定损失和利益的,就会用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一般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国外专利产品有哪些(国外的专利)

  4、在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没法确定,而且又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就会用法定赔偿金。

  不过,有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就是所谓的侵权人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在还没经过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这种就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要是实际中你根本没有确定对方是否是不是在中国也有专利,就擅自使用的,还有上面免除赔偿责任的情况的,对方可能还是会起诉,这种时候的建议最好就是及时找个专业律师代理诉讼。

  希望通过上面的内容您能对国外注册的有外观专利的包装国内抢注相关的问题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