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债权凭证只有转账记录怎么办
1、追讨债权时,如果债权人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债权凭证的,债权人应当收集其他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例如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这样法院才支持其主张。
2、证据的类型如下: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
二、法院个人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1、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追讨债权时,如果债权人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债权凭证的,债权人应当收集其他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例如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这样法院才支持其主张。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