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劳动合同下班受伤了算工伤吗
在没人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但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如果下班后发生交通事故,不是本人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没有劳动合同下班受伤了算不算工伤,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并且是在上下班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本人不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