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3年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损失基础数据标准
专业劳动法律师杨*勇律师
一、根据《2012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2012年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河南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442.62元/年;(死亡、残疾赔偿金的计算)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732.96元/年;(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524.94元/年;(死亡、残疾赔偿金的计算)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032.14元/年。(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
河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4203元/年。(丧葬费的计算)
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年。
二、根据《河南统计年鉴——2012》。2012年度河南省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各标准如下:
1、农、林、牧、渔业20732元
2、采矿业52784元
3、制造业30215元
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41297元
5、建筑业29054元
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7817元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9420元
8、批发和零售业27230元
9、住宿和餐饮业24809元
10、金融业55160元
11、房地产业34485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8682元
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39656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8542元
15、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25379元
16、教育36275元
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35780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新闻出版业31719元
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31067元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