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主体的身份资料和证明相互关系的资料
1、证明原告被告的相关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等;
2、对于未成年、精神病等需要监护的群体,需要提供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如:法定代理的身份证,监护关系证明等;
3、对于死亡案件,需提供死者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村乡或街道社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及单位证明等);
4、对于被告是单位的案件,要提供被告的工商登记资料。
二、交通事故发生过程和责任划分情况
1、提供具有法定依据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个对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有直接的作用;
2、对于交通部门进行责任认定的案件中,不仅需提供事故现场证人的证言,证明其事故发生经过,还需提供事故现场照片、笔录等资料。
三、受害方住院治疗,伤情鉴定资料
1、提供因交通事故受伤,在医院抢救、治疗、伤情、住院出院等医疗证明及养病期间营养费情况证明;
2、提供医疗费相关发票;
3、如有受害方残疾,需提供国家的专业机构出具的残疾鉴定书,判定伤残等级;
4、如受害方需要专业护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受害方目前需休息、护理情况;
5、如受害者死亡,需提供死亡鉴定书,明确死者死因。
四、与赔偿有关的资料
1、受害方住院治疗,交通救援,住宿,司法鉴定,停车等等产生的费用票据;
2、车子与车子运载的东西有哪些损失的地方,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暂时无法继续从事原本工作,或者无法继续营利为目的继续运送载客的证明;
3、如有伤亡情况,需提供死者生前或伤者受伤前工作证明;
4、提供常居地赔付标准比事故发生地标准高的证明;
5、提供车辆保险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