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承包权能否继承
1、土地承包权不可以继承,但是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使用。公民承包土地的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我国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和集体的,个人没有土地所有权,但是公民可以承包土地。
2、法律依据:《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限内继续承包。
第五十四条 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二、继承人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1、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土地承包期限内,承包人是可以通过承包土地获得相应的收益的,所以只要土地承包期限还没有到期,不能因为承包人去世就收回土地使用权。在承包期限内,法定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该土地,但承包期限不会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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