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设有离婚调解室吗
1、法院对离婚诉讼是可以进行调解的,所以会有调解室,调解无效的,一般会准予双方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去法院起诉离婚流程是什么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自己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
2、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自己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自己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调解室一般是为离婚调解设立的,一般法院会对双方的感情进行调解,如果确定双方调解没有用,而且也确切达到感情已破裂的地步,那么就可以准予离婚,所以,法院在处理的时候就会按法律所规定的流程来,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