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起诉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的项目有什么
1、法院起诉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的项目有:伤残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必要护理费及营养费、交通费、实际误工损失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费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重伤赔偿有哪些标准
交通事故重伤赔偿的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7.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