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调解协议书需要进行备案吗

  在派出所调解纠纷达成的调解协议书,除了双方签字,不一定需要派出所的人备案的。调解协议本身跟派出所没有关系,只是派出所会做调解记录。因为调解协议的当事人是双方自愿,派出所只是作为主持调解的一方。调解协议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一般是法院的生效文书才有强制执行力。只能说和解书备案后,其效力更强。

派出所调解协议书一式几份(派出所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发生民事纠纷的,派出所可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后,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后,该协议即生效,如果没有派出所的人备案的,对协议的效力不会产生影响。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

  (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

  对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不涉及医疗费用、物品损失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的赔付无争议,符合治安调解条件,双方当事人同意当场调解并当场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当场调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民事关系的纠纷调解,往往派出所只是作为公证角色存在,一般会留下相应的调解记录,但不会将调解协议备案, 所以当双方的调解协议没有成立时,也不应该去寻找派出所公安部门而应该去寻找法院当然也可以选择联系律师,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