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请问,在侦破毒品案件中,有一上线零口供,有一下线口供证实上线有犯罪事实;在加上两人的资金往来数额与口供描述的一致(通过调取银行记录)请问:上线的犯罪事实能否被认定吗?
律师解答:
你好,建议及时请律师辩护,以维护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知识:
毒品的分类
毒品种类很多,范围很广,分类方法也不尽相同。
(一)从毒品的来源看,可分为天然毒品、半合成毒品和合成毒品三大类。天然毒品是直接从毒品原植物中提取的毒品,如鸦片。半合成毒品是由天然毒品与化学物质合成而得,如海*因。合成毒品是完全用有机合成的方法制造,如冰毒。
(二)从毒品对人中枢神经的作用看,可分为抑制剂、兴奋剂和致幻剂等。抑制剂能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具有镇静和放松作用,如鸦片类。兴奋剂能刺激中枢神经系统,使人产生兴奋,如苯丙胺类。致幻剂能使人产生幻觉,导致自我歪曲和思维分裂,如**卡林。
(三)从毒品的自然属性看,可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是指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的药品,如鸦片类。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人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如苯丙胺类。
(四)从毒品流行的时间顺序看,可分为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传统毒品一般指鸦片、海*因等片类流行较早的毒品。新型毒品是相对传统毒品而言,主要指冰毒、摇头丸等人工化学合成的致幻剂、兴奋剂类毒品,在我国主要从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开始在歌舞娱乐场所中流行。
5、小编根据毒品的来源,把毒品分为传来毒品和自生毒品。传来毒品是指从外国传来的毒品。如日本的冰毒。自生毒品是指可在中国种植和生产的毒品。如鸦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