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外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是如何的

  1、涉外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主要包括:

  (1)适用中国行政诉讼法原则,是国家主权原则的具体体现;

  (2)同等原则,又称国民待遇原则,是国家平等原则的体现;

  (3)对等原则,又称相互原则,包括积极对等和消极对等;

  (4)适用有关国际条约原则;

  (5)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原则等。

  2、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八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外行政诉讼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行政诉讼也就是什么(涉外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是什么简答题)

  第九十九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第一百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机构的律师。

  二、涉外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1、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2、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

  3、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涉外性专指行政诉讼的原告或者第三人为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这里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包括外国人、无国籍人、国籍不明人以及外国企业、外国组织等。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