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嫌犯玩忽职守罪能否留置?
1、涉嫌犯玩忽职守罪可能会被留置,具体可以结合以下规定确定是否可以留置:
《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监察机关调查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对于符合《监察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经依法审批,可以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
《监察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2、 玩忽职守罪是职务犯罪的一种,属于渎职犯罪。
3、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罪主要特征为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上出于行为人职务上的过失,如疏忽大意、过于自信、擅离职守等。客观上表现为因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负的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二、玩忽职守的行为有哪些?
(1)擅离职守,即行为人在行使职责过程中,违反职责要求,擅自离开职责所要求的岗位,以致没有履行其职务。
(2)未履行职守,即行为人虽然在工作岗位,但没有履行法定的职责,没有按法定的职责行事。
(3)不认真履行职责,即行为人应该且能够履行职责,但不严肃认真地对待其职务,以致错误地履行了职守,主要表现为履行职责不尽心、不得力、不认真、马马虎虎、粗心大意、草率从事、敷衍搪塞等。
玩忽职守罪属于职务犯罪之中的一种,而对于职务犯罪案件,若是涉及案情重大、复杂,在经过监察机关批准的情形下,相关涉案人员将有可能会被留置在特定场所。当然,如果监察机关并不需要近一步调查案件,一般不会留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