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诉讼有哪些

  1、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二、管辖权转移和移送管辖的区别如何

  1.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

  2.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辖权,而移送管辖移送的是案件;

  3.法院不同,管辖权转移从有管辖权的法院到无管辖权的法院,而移送管辖则正好相反;

  4.级别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而移送管辖可以在同级法院也可以在上下级法院之间;

  5.作用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对级别管辖的补充和变通,而移送管辖主要是纠正错误。

  6.发生原因不同,管辖权转移是为了解决不便于审理;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受诉法院审理有困难,移送管辖是因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一审民事诉讼中,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咨询专业律师。

中级法院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在诉讼中,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