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出资为夫妻购房,离婚时该出资如何认定
1、父母出资为夫妻购房,离婚时该出资按以下情形认定: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二、离婚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三、离婚后因为财产分割起诉时效是多久
(一)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3年。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二)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3年。
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
(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3年内提起诉讼。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3年内提起诉讼。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如果房屋是婚前父母出资购买,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婚后购买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