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全资子公司应提交哪些材料

  全资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法人股东的公司。它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母公司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设立全资子公司:第一种是,从头开始成立一家新公司并修建全新的生产设备(例如工厂、办公室和机器设备等);第二种是,收购一家现有的公司并将其设备纳为己用。究竟是以收购还是新建的方式成立一家国际子公司,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母公司计划进行的经营活动。

  1、子公司出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的申请报告及其附件

  2、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子公司章程草案

  3、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附件

  4、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如果涉及)

  5、子公司拟任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证明文件或者任职资格申请文件

  6、由中国境内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其附件,以及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执业证书

  7、子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证券公司《关于申请设立子公司的承诺》

  9、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同时,证券公司应当提交减少相应业务种类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证券公司减少业务种类的申请表

  2、证券公司关于设立子公司并减少业务种类的股东(大)会决议

注册全资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流程)

  3、证券公司拟减少业务的了结计划以及平稳处理客户相关事项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