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犯罪嫌疑人立功表现有哪些?

  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犯罪人之间往往互相了解各自的犯罪行为,犯罪人在归案以后,不仅交代自己的罪行,而且揭发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因此是一种立功表现。

  2、提供重要线索,指犯罪人提供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各种犯罪线索,例如证明犯罪行为的重要事实或有关证人等。除上述刑法列举的两种立功表现以外,下述情形也应视为立功:

  (1)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罪犯。犯罪人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在逃的罪犯,可以节省司法成本。因此,这种行为应视为立功表现。应当指出,犯罪人协助司法机关缉捕的其他罪犯,既可以是与其无关的,也可以是其同案犯。只要确实协助司法机关捕获罪犯,就应视为立功表现。

犯罪嫌疑人立功表现程序(犯罪嫌疑人立功的认定)

  (2)犯罪人在羁押期间,遇有其他在押犯自杀、脱逃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监视行为的,及时向看守人员报告。

  (3)遇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奋不顾身加以排除等等。

  二、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68条的规定,对于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应按以下不同情形分别予以从宽处罚:

  1、犯罪分子有一般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里所说的“一般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并查证属实的他人罪行属于一般罪行;犯罪分子提供重要线索并据以侦破的案件属于一般案件等等。

  2、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里所说的“重大立功”,是指经犯罪分子揭发并查证属实的他人罪行属于重大罪行;犯罪分子提供重要线索并据以侦破了重大案件,等等。

  对于犯罪嫌疑人存在立功等情况的,是需要由司法机关对相关立功的情况进行认定,特别是符合减刑的标准的,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的刑期进行缩减,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向监狱申请减刑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