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主观条件
犯罪预备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实行犯罪。犯意的形成、犯意的表示不是预备行为。为了预备犯罪而做的准备也不是犯罪预备行为。此外,为了实行犯罪,既包括为了自己实行犯罪,也包括为了他人实行犯罪。
二、客观条件
犯罪预备要求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而犯罪预备行为是为实行行为制造条件的行为。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这是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所谓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于犯罪的需要。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包括: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2、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例如为实施入户盗窃而事先练习爬楼入窗技术;3、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4、追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或者进行其他接近被害人、接近犯罪对象物品的行为5、出发前往犯罪场所或者诱骗被害人赶赴预定犯罪地点;6、勾引、集结共同犯罪人,进行犯罪预谋;7、拟定实施犯罪和犯罪后逃避侦查追踪的计划等等。
三、事实条件
犯罪预备要求行为人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且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以下犯罪不能以预备犯论处:1、仅有犯意表示而尚未表现为犯罪预备行为的;2、犯罪预备行为发展到着手实行阶段或已构成既遂犯的;3、在预备阶段自动放弃犯罪意图不再继续实行的。
犯罪预备不同于预备行为,也不同于预备行为阶段,而是犯罪未完成形态中的一种,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以上就是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小编为你为你介绍的“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的相关知识。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或是还有其他疑问,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在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