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职期间竞业限制如何界定
通常在职人员的竞业限制主要是不能到同行企业兼职、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等。而如果违反了在职人员竞业限制条款,比如到竞争对手企业担任兼职、或者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等,就视作违反了在职竞业限制条款,应该对公司进行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和在职劳动者也可以约定竞业限制的内容,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中,也可以单独签订保密协议。
二、关于竞业限制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也就是说如果劳动合同中有竞业限制条款,或者单独签订了保密协议的员工,在职期间也应该遵守相应的约定。如果违反约定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也是需要对公司进行赔偿的。如果您还需要更多信息,请到三六九律师网www.zhenruikeji.com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