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拘禁期间男子为防止女友逃跑,将其衣物脱下扔掉,还拍摄了裸照。目前,该男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该院批捕。
据公安机关查明,今年3月27日,秦某将女友留宿家中,趁女友熟睡时偷看了后者手机,通过手机内的一些信息认为女友与他人有暧昧关系。次日8时许,秦某对女友盘问但后者否认自己与他人有暧昧关系。
随后,秦某切断了女友与外界的联系,在女友提出分手后,秦某对其拘禁长达14小时。
秦某在拘禁女友期间,拍摄了后者的裸照。为了防止女友逃跑,还将其衣物全部扔出窗外。当日22时许,秦某女友因为饥饿出现胃痛等症状,此时才得以从秦某家离开。
秦某女友报警后,公安机关将秦某抓获归案。目前,秦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合肥市蜀山检察院批捕。
【法律解读】
构成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上述第一种情形,非法拘禁罪的基本构成时间为24小时;在其他五种情形中,虽然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但并非说明没有持续时间的要求,只不过构成非法拘禁罪的时间可以较短而已;至于要持续多长时间,还未有全面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