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认定是怎样的?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根据《刑法》当中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来认定的。
(一)客体方面
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至于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四)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行为人的故意表现为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伪劣产品。
如果行为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未达到立案规定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以犯罪论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特殊的情况应当除外。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怎么处罚?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当代的社会,若生产者或者是销售者在销售的产品中参杂参假的,通过假的产品充当真的产品,销售的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将会按照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对此处罚。因为这种行为已经严重的侵犯国家对于产品质量的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