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域名相似是否构成侵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域名相似是有可能会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对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应当认定被告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一)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

  (二)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

  (三)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

  (四)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

域名和商标一样,如果国别不同(域名和商标的冲突)

  二、构成侵权后处理办法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人民法院认定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可以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注销域名,或者依原告的请求判令由原告注册使用该域名;给权利人造成实际损害的,可以判令被告赔偿损失。

  以上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所以当你已经成功注册域名并且开始投入使用后,如果发现有使用和你的相似的域名的情况出现,可以及时与其进行沟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三六九律师网www.zhenruikeji.com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