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1、员工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1)员工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0天后劳动合同解除。如果在试用期的,可以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主张经济补偿:
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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