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写借条不承认借款可以起诉吗?

  没写借条不承认借款可以起诉的。在对方拒不偿还到期债务时,如果当事人有借条,在追债时能够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但是如果没有借条,就需要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等方面的证据了。但是有些证据的收集并不简单,必要的时候需要委托专业的律师处理纠纷,这样能够尽最大程度的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欠钱不还没有借条也不承认怎么办?

  1、对于欠债不还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三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三、借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借钱时没有写借条对方不认了(没有借条对方不承认了)

  借条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动中经常使用。出具借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1、主体

  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借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2、客体

  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3、内容

  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4、一式两份

  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

  如果构成了借款的关系但是其中的一方却不承认了的,这种情况一旦出现必须要及时的向法院提起诉讼,没签署借条的转账的记录或者是担保人、证人的证词都是被法院所认可的证据材料。如果对于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满意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