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互担保,有责任偿还吗
1、有责任。因为担保人和债务人可以共同承担债务,例如担保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人不还款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共同偿还债务。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连带担保责任需要偿还全部债务吗
连带保证责任指两个以上保证人相互之间对于同一债务人的同一债务连带承担的保证责任。按照中国法律规定,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相互之间负连带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按份承担保证责任的除外。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共同保证人,对同一保证责任有连带关系,任一保证人均对共同保证的债务负全部的清偿责任,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得向其他保证人追偿。因此,连带保证责任是保证人的一种加重责任。
相互担保是有偿还责任的,因为担保人本来就是债务人的连带责任偿还者,所以相互担保者需要为彼此承担连带责任,建议不要轻易为他人进行担保。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