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离婚对财产分割不服怎么办

  1、诉讼离婚时,男方对财产分割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由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2、如果对二审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百零六条

  二、离婚财产分割案件的申请再审程序

  1、提出申诉

  (1)根据最高法院"逐级申诉"的原则,申请再审或申诉一般应向终审人民法院审查提出。

  (2)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复查处理的申请再审或申诉,上级法院一般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对经终审人民法院复查处理后仍坚持申请再审或申诉的,上级法院应当受理。

  (3)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可以直接立案复查,经复查认为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可以裁定再审。

  2、递交材料

  (1)提交再审申请书或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再审或申诉的事实与理由;注明联系地址及电话,并提供与案件当事人数量相同的申诉状及证据副本。

  (2)提交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3)提交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全部证据,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需要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证据线索和申请书。

离婚男方拒绝分财产(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

  (4)申请再审或申诉材料不全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应告知当事人应补充的材料。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离婚时,男方对财产分割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由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如果对二审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