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如何量刑

  1、行为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怎么认定

破坏易燃易爆案例视频(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案例)

  1、本罪与放火罪、爆炸罪的界限

  (1)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正在使用中的易燃易爆设备;

  (2)放火罪、爆炸罪的犯罪对象是一切公私财物。

  (3)行为人采用放火、爆炸方法破坏易燃易爆设备,这是法条竞合问题。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应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论处,而不能定放火罪或爆炸罪。

  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要求此时的易燃易爆设备是正在使用过程中,要是实施破坏行为的时候并没有使用,比如还在制造、运输、安装、架设或尚在库存中,以及虽然已交付使用但正在检修暂停使用的,这个时候并不能按照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定罪处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