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能否构成连续犯
可以构成。盗窃罪的连续犯形态是一种常见多发的犯罪,比如,一晚连续盗窃同一车棚内的五辆自行车,一晚连续在一栋楼入户盗窃两次等。所谓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的或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而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对盗窃罪的连续犯,其犯罪数额应累计计算。多次盗窃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最后一次盗窃构成犯罪。
多次盗窃怎么认定
多次盗窃不以行为人具有盗窃的惯常性为前提,即不要求客观上达到惯窃的程度,也不要求行为人具有惯窃的习癖。之所以规定多次盗窃也可以构成盗窃罪,完全是由于中国刑事立法特有的“既定性也定量”的立法模式,强调刑事立法在确定构成犯罪行为模式的同时,也应当规定行为的Σ害程度。而衡量和影响行为程度的因素和情节包括数额、情节、方法、地点等等。在盗窃罪中能够影响行为Σ害程度的也就包括盗窃财物的数额、盗窃的情节。在所有情节中,行为人盗窃的次数也是最主要的。
但需注意的是,多次盗窃中的“多次”符合集合犯的特征,但不符合连续犯的特征。集合犯是指行为人以实施不定次数的同种犯罪行为为目的,虽然实施了数个同种犯罪行为,刑法规定还是作为一罪论处的犯罪形态。通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行为人以实施不定次数的同种犯罪行为为目的。在这种目的的推动下,行为人实施了数个同种性质的犯罪行为。尽管行为人实施了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但是刑法明确规定将其作为一罪处理。某种程度上可以说,集合犯是行为的连续和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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