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1、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代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或者对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代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或者对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法庭上就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申请的,相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需要哪些程序

  1、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

  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予以准许的,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承担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3、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

  4、证人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以及审判人员的询问;必要时,可以让证人相互进行对质。

  《民事诉讼法》以及《证据规则》的上述原则性、概括性规定,一方面解决了司法实践中的迫切需要,使证人出庭作证、质证等诉讼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一方面,却因有关规定的粗略、不完善,不但在实践中出现多种理解,而且使证人出庭作证在具体程序操作中出现了随意、省略甚至是失控现象。

  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代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或者对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意见。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

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由谁提供专门知识的人(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