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日期:2003年6月1日

      代理民事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 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代理民事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 每件最高可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

      代理民事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10001 至 100000元 5%,分段收取

天津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引(市场调节价)(天津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引2016)

      代理民事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100001 至 500000元 4%,分段收取

      代理民事案件,涉及财产关系,500001 至 1000000元 3%,分段收取

      代理民事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1000001 至 10000000元 2%,分段收取

      代理民事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10000001元以上 1%,分段收取

      代理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 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代理行政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 按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刑事案件侦察阶段 最高不超过3000元/件

      刑事案件起诉阶段 最高不超过3000元/件

      刑事案件一审阶段 最高不超过6000元/件

      刑事案件二审阶段 最高不超过6000元/件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不涉及财产关系 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涉及财产关系 按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代理仲裁案件 照民事案件收费规定执行

      担任法律顾问,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其它法律文书 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法律事务 可与委托人协商适当增加收费,但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高收费标准的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