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的保证合同有哪几种形式的介绍

  1、主从合同的形式

  所谓主合同,是指独立存在,并为保证合同担保履行的合同,而起担保作用的保证合同就是从合同。主从合同的形式就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单独的保证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这是建立保证法律关系的典型形式。

  2、主从条款的形式

  就是保证人与债权人并不专门订立一个单独的保证合同,而是由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三方共同订立一个合同,在这个合同中,写上一个保证条款,注明保证人所承担的保证义务和责任。

  3、保证人单方出具担保书的形式

  即保证人向债权人出具书面担保书,表示愿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承担保证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债权人接受担保书并且没有提出异议,则保证法律关系成立;如果债权人不接受,则保证法律关系不成立。

  4、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或盖章的形式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对保证的内容没有明确的约定,所以要按法律的规定来推定保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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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保证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2、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实践中的保证合同有哪几种形式的介绍(实践活动保障措施)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连带保证: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终上所述,关于保证合同的形式本文从四个方面来进行了相关的介绍,对于大家在合同的签订上需要清除这方面的规定,认真审阅合同款项,再进行签订。情况比较复杂容易发生纠纷,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衡阳律师网www.zhenruikeji.com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