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责任制是什么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责任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保障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第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防止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发生。

  二、医疗废物处理的一般程序

  1、医务人员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

  2、依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但包装物和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

  3、医务人员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包装物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液和其它缺陷。

  4、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封口紧实,严密。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制定)

  5、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或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记并附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

  6、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任意取出。

  7、集中运往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机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责任制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为责任单位,要落实安全处置医疗废物的责任,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