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中的巨额补偿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如果使用胁迫或者欺诈的方式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巨额补偿费,那就该协议就是无效的。如果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离婚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又不违反法律规定,那离婚协议就是有效的,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如何
1、离婚协议的性质
离婚协议的性质具有人身与财产方面的双重性,离婚方面的意思表示和子女抚养权的行使、抚养费的支付等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范畴,而财产分割与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范畴。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离婚协议的效力上应适用的法律
因离婚协议兼有人身属性与财产属性,因而在适用法律上,笔者认为应当优先适用《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民法通则》与《合同法》可以补充适用。
3、离婚协议的效力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 离婚协议成立的时间是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时。
(2)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取决于所附条件是否成就
当然了,如果我们了解一下婚姻法会知道,是其中有一方在做错的情况下才需要对对方进行赔偿,可是离婚协议书当中的约定性质就不一样了,有些人就算没有做错,只因为自己提出了离婚,所以想要通过经济补偿的一种方式弥补对方在感情上的一种愧疚,这样的约定具备法律效力,不得私自反悔。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