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归属问题有哪些

  离婚时房产所有权的归属,有两种常见的情形,一种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双方一起偿还房贷;一种是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

  一、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双方一起偿还房贷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双方一起偿还房贷的情形,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房屋的分割归属问题。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处理的,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属于不动产登记一方,对于尚未归还的贷款就让不动产登记一方继续偿还。

  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的金额及房屋增值部分,不动产登记一方应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补偿。

  二、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有时婚后用的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而不动产权属登记在一方名下,此时房屋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房子的归属(离婚后房子归属权问题)

  因为房屋是用的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而且不动产权属登记主要是一种对外公示效力,不具有最终的确权效力。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分割房产,当房屋最终确定归属于一方所有时,另一方应当给予相应的的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白的可以致电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在线律师解答,律师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