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女方带孩子能不能要男方的房子
1、离婚女方带孩子能要只属于男方一人的房子,只要双方协商一致,该行为属于赠与。在分割财产时,如果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的话,那么离婚时,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一般是不进行分割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应包括:
(1)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6)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应该说孩子归妻子抚养的情况下,如果女方自己也没有什么特别稳定的工作,再加上需要抚养孩子,这种情况下,法官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可能会适当的照顾到女方,但是多分的这部分财产也仅限于夫妻的共有财产,男方的个人房产,女方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权分割。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