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范围外如何承担责任

  超过交强险范围部分,由相关责任人按比例承担。例如,《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9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机动车一方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其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

  (二)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三)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

  (四)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

  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赔偿程序

  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22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免责不赔范围

交强险范围外如何承担责任(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多少金额赔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自己承担的全部责任的话,那么就需要承担100%的责任了,这个需要根据交警出具的责任划分书来进行确定的,如果是同样的责任的话,那么就是60%的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