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损害赔偿该有的证据有哪些

  1、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有:过错方重婚行为的证据;过错方与他人同居行为的证据;过错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证据;过错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的证据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离婚损害赔偿的含义(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六条 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二、哪些能够为离婚损害赔偿作证据

  1、离婚时不仅会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的问题,一方存在过错的,无过错方还会提出离婚损害赔偿。但并不是所有的过错情形无过错方都能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此外,法院不会凭空相信当事人的措辞,因此当事人还应收集相关的离婚损害赔偿证据。那么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有哪些?本文将对这些问题一一进行介绍。

  2、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在本文中,离婚损害赔偿证据包括了文字记录和口头陈述以及做出的伤情鉴定、刑事判决书。这些证据必须是合法的,也只有合法的手段获得的合法的证据才会对您有所帮助,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