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保险怎么分,离婚时保险如何处理
夫妻双方如果无法通过调解达成协议的,可通过两种方式处理:
(1)要求投保的一方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再将保险公司扣除必要费用后退还的保费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平分。
(2)当事人不愿退保的,则可计算该份保险的剩余保费价值,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这里提到的保险的剩余保费价值是什么呢?财产保险因为有一定的保险期限(如1年),因此,将保费除以保险期限(以天计算)就可以得出日平均保费为多少,从保险期限开始之日到判决书生效之日的保费价值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的支出,而从判决书生效之日到保险期限届满之日所应交的保费价值就是保险的剩余价值。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家庭财产保险金离婚时怎么分?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家庭财产保险金,应该怎么分呢?不论家庭财产投保是以夫妻双方的名义投保,还是以个人名义投保,因保险标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该标的的利益是相同的,所以保险金应归夫妻共同所有,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投保的保险离婚时如何处理?
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投保或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而在婚后获得的保险金,是不是也是家庭的共同财产呢?严格来讲,这种情况不属于家庭保险。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除夫妻另有约定外,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获得的保险金应归于一方个人而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缴纳保险费的,其应当以所缴纳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价值补偿另一方。
以上是关于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分割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由于保险的险种比较多,如果你的情况在本文中没有找到答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让律师针对你的情况给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