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让需要债权人书面允许吗
需要。
公司、企业之间发生日常贸易往来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债务人要转让债务,通知到债权人后,最好是要债权人出具书面同意证明,或者是转让人、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一份三方的书面协议,这样债务的转让才发生效力,才能解除后顾之忧。
债权债务转让是日常生活中常常发生的问题,《合同法》中对于债权的转让并没有严格的限制,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即可。因为债权的转让不会对债权的行使和债务的清偿产生实质性影响。但是对于债务的转让,法律就做了比较严格的限制,因为如果债务受让人并没有偿还债务的能力,那么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就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相关知识补充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而这里的同意一般是要经债权人书面同意。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工程材料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于合同订立之日起20日内向乙公司提供合同约定的工程材料,货款择日付清。乙公司向甲公司出具书面通知一份,内容为:“我公司收到订购材料后,未能及时结清货款,我公司决定将拥有丙公司的相应债权转让给你公司,你公司可直接行使债权。”甲公司收到此通知后,到丙公司进行实地查看,后甲公司离开丙公司,也未向丙公司主张债权,后乙公司也不再向甲公司支付货款。随后,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清偿货款并承担欠款利息。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乙公司已向甲公司发出了债务转让的通知,甲公司还能否向乙公司主张债权。关键就在于要确认甲公司是否同意了乙公司对于债务的转让。这个案子经法院审理后认为,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因工程材料买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双方当事人均没有异议。乙公司虽发出了转让债务的通知,但无法提交债权人甲公司同意债务转让的书面证据,而且甲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也没有签订关于债务转让的三方书面协议。即使丙公司表明愿意接受转让的债务,甲公司也实地进行过考查,也不能证明甲公司同意了债务的转让。因此认定债务转让关系不能成立,最终法院依法判决乙公司清偿未支付给甲公司的货款以及欠款利息。
债务无论兜兜转转多久,总会有人承担,总会是有人负责。债务转让是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的,否则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是不合法的。对此,如果你还有疑问,还有想要进一步了解的,可以咨询我们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的在线律师,非常高兴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