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部取保候审还要判刑吗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不会判决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会不会坐牢还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后判决才知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的依据材料

  1、由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作申请人的,提供其与嫌疑人、被告人身份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2、嫌疑人、被告人患严重疾病或受重伤的证明材料,如病历资料、疾病诊断证明书等。

  3、女嫌疑人、被告人怀孕或正在哺乳其婴儿的证明材料。

全部取保候审还要判刑吗(取保候审程序复杂吗)

  4、嫌疑人、被告人残疾证明。

  5、嫌疑人、被告人获奖证书。

  6、嫌疑人、被告人在校学习的证明材料。

  7、嫌疑人、被告人一贯表现的证明材料。可由其所在单位、学校、居委会、村委会出具。

  8、拘留或逮捕通知书。

  三、取保候审的执行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下列情况下移交公安机关实施对犯罪嫌疑人的通告。

  2、犯罪嫌疑人采取担保方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诉讼事由和担保人基本情况的法律文书、材料送达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同级公安机关。

  3、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支付给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交付有关法律文书、事由材料,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和银行向犯罪嫌疑人居住的同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收据证明。

  保释待审与量刑之间没有必要的联系。是否判刑取决于检察院的决定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检察院认为这不构成犯罪或犯罪为轻罪,则可能不会批准逮捕,那么将在法庭上释放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