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法上的关联关系是什么

  1、公司法上的关联关系是指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但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除外。

  2、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公司法上的关联关系是什么(公司法上的关联公司)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二、上市公司的关联人有哪些

  (一)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

  2、前款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3、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4、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

  5、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

  (二)上市公司与前述法人仅因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成关联关系的,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有关交易按照关联交易履行相关义务,但该法人的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份的自然人;

  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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