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清算是谁提供举证责任

  公司解散诉讼是民事诉讼,而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所以举证责任由原告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 举证期限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二、公司解散诉讼的法律规定

  1、诉讼管辖

  地域管辖: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主要办事机构不明确的,由公司注册地法院管辖。

  级别管辖:基层法院管辖县区级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解散诉讼案;中级法院管辖地市级以上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解散诉讼案。

  2、诉讼当事人

公司清算是谁提供举证责任(公司清算以谁为被告)

  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将其他股东一并列为被告的,法院应告知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法院有权通知其他股东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法院应当准许。

  3、财产与证据保全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经原告申请并提供足额担保,法院可予保全。

  4、诉讼调解

  基于企业维持原则,立法尽可能维持公司的持续。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注重调解。在公司陷入僵局的情况下,调解的方向无外乎减资或原告股权出让。但,经法院调解公司收购原告股份的,公司应当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将股份转让或注销;股份转让或注销前,原告不得以公司收购其股份为由对抗公司债权人。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公司清算的话一般是由原告提供举证责任的,作为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希望大家明白。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