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设立还没拿证该怎么撤销
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后,在完成注册登记前,申请人可以申请撤回设立申请,但是否准许,由公司登记机关决定,如果不同意撤回的,公司设立后,可以申请撤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二、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我国公司的形式主要是两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对不同类型的公司,法律中规定的设立条件不一样。如果设立公司的时候不满足《公司法》中规定的条件,那自然就无法顺利设立。就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而言,需要以下这些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公司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才能正常运营。股东没有出资,公司就不可能设立。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组成、产生、职权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要求。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经理。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后,申请人不想设立的,可以申请撤回设立申请,公司登记机构一般会准许撤回的。如果不准许设回,可以注销公司。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