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工追讨工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1、农民工是司法援助的重点对象,所以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后,农民工追讨工资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2、法律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四十五条 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将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并依法为请求支付工资的农民工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
公共法律服务相关机构应当积极参与相关诉讼、咨询、调解等活动,帮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一般怎么开
具体流程及相关材料:
(一)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企业将有关材料提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二)审核的材料:
1、建设项目工程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公示、证明申请报告(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授权委托书(1份)。
4、保证(承诺)书(1份)。
5、中标通知书或发承包审核通知书(复印件1份)。
6、竣工验收意见书(参建的5方盖章复印件1份)。
7、总承包施工单位、劳务分包施工单位参建员工花名册:所有员工应当包括项目管理人员、桩基班组、架子班组、水电班组、塔吊班组、制作钢筋班组、木工班组、砼班组、抹灰班组、贴砖班组、消防工程班组、防水班组、附属零星工程班组等劳务人员。花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联系电话、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工种、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复印件1份)。
8、总承包施工单位、劳务分包施工单位与参建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1份,审核后退回)。
9、劳务分包款项支付凭证(复印件,有分包的才提供)。
10、项目所有员工工资支付凭证(分人员班组提供工资支付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特别提醒:属于同一人代签代领的,需提供被代领人的授权委托书)。
(三)报送材料必须齐全准确,无虚报、瞒报。复印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
(四)公示期满(10)日后无拖欠工程款和工资行为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将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所以,农民工追讨工资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进行咨询。